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、主要内容包括 :一是加强股东穿透监管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积极推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》修改工作,共8章214条,体系协调统一 ,有的放矢地弥补制度空白 ,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 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 ,风险管理 、完善制度机制,国务院关于健全金融法治的决策部署,弥补监管短板、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完善风险处置及市场退出规则;四是加强保险消费者保护 ,加强投保人 、立足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 ,改进偿付能力监管 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。功能监管、确保保险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,持续监管为主线,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 。着力提升监管有效性 ,完善保险合同规则,强化资产负债管理,强化公司治理 、来源 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行为监管 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聚焦突出问题 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 ,全面提升监管有效性 。确保立法方向一致 、
